《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usb意見》)專門用兩章、8條詳細闡述金融如何更好地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
  過橋資金,是企業經常會用到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抗癌食物往往是銀行貸款到期了,企業現有資金卻不足,為了還貸款,企業便向民間機構短期拆借,期限長則6個月,短則一兩天。等銀行的新貸款下來後,再還過橋資金。
  “在銀行續貸,必須先還後貸,但銀行又不提供過橋資金,所以企業只能找民間的機構。”鎮江東升農耕生態中心財務總監湯建軍說,民間機構利息相對較高,較高時能達到新竹房屋日息1%,企業也不得不借。
  今年,湯建軍的問題在銀行解決了。7月中旬,一筆3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到期了,他像以往一樣準備找民間過橋資金時,竹北買屋銀行客戶經理向他介紹了“周轉貸”產品,就是過橋資金。“難以想象,300萬元的流動資金,周轉兩天,只有300元的利息。要是在外面借,至少三四千元,多的時候能上萬。”湯建軍很感慨。
  《意見》明確提出,為了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將開展小微企業轉貸方式創新試點,允許隨身碟列入試點銀行“名單制”管理的小微企業部分轉貸,降低續貸成本,爭取2016年推廣至全省的法人銀行機構。
  據省銀監局統計,目前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推出的小微企業貸款還款方式的業務品種超過100種,總結可以歸納為四種:“循環貸”模式。主要特點是減少重覆審批,循環使用額度;“轉期貸”模式。主要特點是延長原貸款期限;“續接貸”模式,主要特點是發放新的貸款,下轉3版
  上接1版續接原到期貸款;“過橋貸”模式。主要特點是辦理周轉貸款,解決臨時資金需求。
  各級政府也紛紛出招,緩解過橋資金難題。目前全省共有18家政府轉貸基金,總規模達28.22億元,已累計為小微企業提供515億元轉貸資金支持。
  《意見》中提出的轉貸方式,不同於市場現存的多種方式,而是“限額貸”,即在一次性授信合同項下,允許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結清當期所有貸款利息和部分本金後進行轉貸,未還的本金自動轉入下期貸款本金。
  “限額周轉,既可以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周轉難題,同時又有利於銀行監測企業流動性,便於控制風險。”省金融辦有關人士說。
  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意見》還提出,要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鼓勵發行各類債券。記者從省金融辦資本市場處獲悉,目前全省已經發行“江蘇版”小微企業私募債3.5億元。
  針對三農領域,《意見》提出要創新體制機制,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農村的各類經營主體,弱擔保、弱抵押是普遍現象。”省財政廳農業處副處長馮曉鳴說,國家先後出台的一系列鼓勵政策,大多是事後考核,這與銀行控風險的需求不匹配,所以銀行積極性不高。
  省財政廳與省農行共同設立了“財政風險補償擔保基金”,以資產包的形式,為農戶、各類新型農村經營主體提供資金。在資產包內,省財政出資2500萬元,省農行按20倍放大,放貸額可以達到5億元。各類新型農村經營主體,都可以在不同的資產包內獲得資金。
  射陽鹽場望陽公司老闆薛龍是“財政風險補償擔保基金”的首批受益者之一。他的900畝魚塘,每年僅飼料費用就要500萬元。“以前為了資金,找企業做委托貸款,利率9%以上,而加入資產包之後,利率不到7%。”薛龍說,更高興的是,養了14年的魚,第一次見銀行主動上門服務。
  針對家庭農場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意見》中提出,農發行、農行、郵儲銀行、農村信用社是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機構,以鄉鎮為單位,每家機構分別選擇至少一戶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口支援。
  盤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產,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對此,《意見》提出,以縣為單位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積極推進農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質押融資試點,爭取到2016年在全省推廣。同時,還要拓寬農村抵質押物範圍,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林權、養殖權、海域使用權、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訂單、存貨、應收賬款等抵質押和金融租賃業務創新。
  省金融辦主任查斌儀說,《意見》中的33條,除了著力破解金融服務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外,還突出了創新亮點,鼓勵金融機構大膽實踐,先行先試,強調江蘇“領創”,尊重基層“首創”。
  在破解農村金融“最後一公里”問題上,《意見》也給出時間表,建設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加快布設農村地區金融自助服務終端或便民服務點,爭取到2016年實現全省行政村全覆蓋。
  本報記者 趙偉莉
  (原標題:普惠金融,照亮小微和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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