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10月9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9日公佈《江西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該辦法詳細規範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規定,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
  工作餐應供應家常菜 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
  該辦法規定,部(省)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廳局級幹部安排單間,其他人員安排以標準間為主,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接待對象應當在住宿賓館或公務活動地點按規定標準自行用餐。接待單位不得安排宴請,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並按同級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開支標準執行。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對象包括上級陪同人員。”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公安警衛減少擾民 嚴格按規定使用警車
  該辦法規定,公安警衛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範圍、提高警衛規格。
  辦法要求“要統籌安排活動行程,合理分流、疏導交通,儘量避開人流、車流高峰。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範圍,不得清場閉館,儘量保證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擾民,要嚴格按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接待清單含接待對象單位、姓名、職務
  辦法規定,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並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此外,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完)  (原標題:江西公務接待新規:清單寫清單位、姓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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